越轨行为通常分为一般越轨行为和严重越轨行为两大类

       就驾驶员的总体而言, 无论驾驶员的经验多么丰富, 技术多么高超, 都难免会在重要关头有缺乏自制力、动作不当或注意力不够而疏忽的表现。从概率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, 每一个驾驶员和其他驾驶员一样, 都有可能卷入交通事故。但有可能卷入并不一定会发生交通事故。如果驾驶员心理素质好, 遵守交通规则, 技能熟练, 反应敏捷, 动作正确, 就能够确保交通安全, 而不至于发生由其本人负责的交通事故。如果驾驶员心理素质不好, 在行车途中违反交通规则, 不顾交通安全而随心所欲, 那么迟早会有一天发生由其本人负直接责任的交通事故。

       驾驶越轨行为是指一切违反交通规章、妨碍交通安全、影响交通秩序的行为, 而且还包括违反国家、政府和企业有关的法令、规章和制度的行为。越轨行为通常分为一般越轨行为和严重越轨行为两大类, 也可以分为交通违章和交通肇事两类。在越轨行为中比较多见的是一般越轨行为。严重越轨行为是指故意违反交通规章而造成重大交通事故, 致使受害者重伤或死亡, 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。更有甚者是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, 毁灭证据, 隐瞒真情, 嫁祸他人等。

       驾驶越轨行为是交通肇事的前因, 几乎每一起交通肇事中都可以找到驾驶员在行车中的越轨行为。虽然在驾驶过程中不一定一有越轨行为就发生交通事故, 但如果时间、地点和条件不利, 就会发生交通事故。例如超速行车, 如果行驶在野外空旷的公路上, 既无来往车辆, 电无行人, 当然不会发生撞车、伤人的事故; 如果经过集镇、商摊云集、人群拥挤的地方, 肯定会发生交通事故。从大量的交通事故中可看到, 越轨行为是交通事故的前因, 交通事故是越轨行为的必然结果。

       戏仿" 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"

       黑格尔对" 美" 曾经下过一个极其经典的定义: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。但是若要搞懂它的意思, 非要把一个" 黑格" 啃个三、五年不可。而且即就是知道了个中奥秘, 我们离" 美" 也未必就能更近一点; 也许在更多情况下反而离美会越来越远。但是它也许真的" 有用" , 要不我们中国的美学家( 要知道, 中国的美学家也许是世界上最多的) , 就不会在它身上耗费如此多的生命了。有人的确相信:" 卑贱者最聪明! " 。实际上社会大众从一开始, 就以他们的实践与黑格尔的" 理念的感性显现" 原理暗合。

       这如同关于人的本质( 理念) 的理解一样。关于人, 社会大众除了将其作为张三、李四等给予具体理解外, 还习惯于将其作为" 类" 来理解。马克思就使用了" 类本质" 这一概念( 这对有着悠久文化传统和极高人伦修养的国民, 对这一概念的涵义当然是了然于心的; 几乎每个人都可以脱口而出:人以类聚、物以群分; 对" 类本质" 这一概念更可以有其独到的理解) 。关于人的本质或类本质, 我们比较熟悉的界定有:比如" 人是政治动物" 说。以我们中国人为例, 似乎最能说明问题。即使是最普通的人, 也有着几乎是发自本能的政治热情, 虽然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什么叫做政治。我们在电影中常能够看到这样的经典镜头, 在茶室或饭店的墙上写有" 莫谈国是" 一类的警示, 显然是关于国人的政治热情的" 理念的感性显现" 。再还有所谓" 人是社会动物" 说。标可以中华民族的社会性为例, 不过似乎并不十分突出, 但中国社会结构的稳固, 以及所实现的社会体系建构的完整性和统一性, 在世界上还算得首屈一指, 虽然它的丰富性还稍逊一筹。我感兴趣的是, 中国的" 国家" 这一重要的社会学范畴, 却以" 家" 来指称" 国" , 虽不免显得忒过小家子气, 但其中却积蕴着对社会的国家形式及特征的感性的把握和理解。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关于人的类特征理念的感性直观。

       此外还有" 人是文化动物" 一说, 将人的文化创造作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。什么叫文化呢? 我们可以举出不止一百种定义; 但最最经验的莫过于诸如华夏文明、文化古国、礼仪之邦等等一些词; 我们还可以看看身边的事物, 想想地下挖出来的东西; 要不就看看电视、听听歌曲、欣赏欣赏绘画如此等等, 便可知道什么叫做文化了。所以文化既是本质, 又是极其感性的东西。更有" 人是符号动物" 一说, 不要说我们看书说话了, 就比如我们的举手投足, 我们的修打扮, 这的确是唯人才有的功夫。中国历史悠久的语言文字, 以及浩如烟海的文献典籍, 更是最好的佐证。也许是国人特别擅长于形象的经验思维和直觉、顿悟式的非符号化思维, 所以我们语言文字的符号化与人来说是内外圆通的, 极具审美的品格。关于人的" 类本质" 的文化、符号说, 一般大众就不怎么理解了。尽管我以生活事实给予了" 戏仿" , 但仍然不够" 具体感性" , 包括符号与文化本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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