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强司法审判的透明度等

       法制体系的有序性体现在自组织过程与他组织过程

       一方面, 党和国家决定进行法制建设, 出台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, 修改司法机关组织法、法官法、检察官法等, 是一种他组织过程; 另一方面, 司法机关自己制定改革纲要或实施意见, 推行检务公开、审判公开、审判回避、竞争上岗, 选拔主诉检察官、审判长和主审法官, 进行审判方式改革, 则是一种自组织过程。

       我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, 要求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办事, 同样, 进行法制建设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。由此决定了法制建设主要是一个他组织过程, 即法制建设是对现行司法制度的改革, 应当由国家立法机关通过修订司法机关组织法、法官法、检察官法以及诉讼法的方式逐步地、有序地予以推进, 在相关法律修订后, 司法机关再依照法律进行改革; 在法律未修改之前, 司法机关只能在一个或几个地区进行改革试点。但不可否认, 在这些他组织过程中, 也包含了自组织的过程, 如建立司法职业道德规范, 提高法官、检察官素质, 增强司法审判的透明度等, 均同时需要司法机关的自我组织和实施。很显然, 只有把自组织的有序性与他组织的有序性有机地结合起来, 法制建设才能取得成功。

       敷衍到头是荒唐

       人的性格没有尽如人意的。比如有两种常见的性格, 一种俗称急性子, 一种俗称慢性子。这两种" 性子" , 一旦遇到特殊情况, 表现都很突出。" 学得无愁天子意, 战书虽急不开封" 两句诗, 就是批评" 慢性子" , 这是《北史》上的真实记载, 讽刺北齐后主的。在兵败如山倒的紧要关头, 敌人可能兵临城下了, 来了战书都不打开, 事情这么急, 他还" 无愁" 呢。" 慢" 到这种程度, 正常人是难以容忍的。性子急的, 却又沉不住气, 不给自己留下思考空间, 凡事进行速度超过了正常, 更出问题。金代无名氏著的《湖海新闻夷坚续志》上讲, 宋时的景定甲子年间, 建安人谢六解的老婆周氏" 六月无疾暴亡, 其家谓死非其时, 是晚便行火借。越三日, 其妻还魂, 无尸可附, 尚午后便号叫于家, 就其夫取屋子, 谓:' 我之死去非该数尽……今得回还, 屋子被你坏了, 使我无所依附, 为之奈何? '

       看来谢六解的老婆并没生病, 说死就死了, 这位" 六解" 先生一" 解" 也未解, 只担心六月天尸体臭得快, 当天就烧了, 是不是有谋杀嫌疑? 即使不是, 六解先生的" 性子" 就忒" 急" 了些。问题明摆着, 当天死人当天火化, 在十二个时辰之内。短短 24小时, 死与烧的时距长不过一整天, 或许才半天, 或许还不够半天, 肉体便成了骨灰" 其妻还魂, 无尸可" 屋子" 烧了, 附" , 且" 非该数尽" , 能不回来找丈夫大白天也闹吗? 这么一闹, 就把谢六解逼得" 祷之真君, 祈求防护" 。真君大概没有多动脑子, 当即" 降笔谓曰:' 谢某妻周氏更有十四年寿数, 今魂无可托, 恰梅山某人家有妇怀孕, 月数已满, 已令彼往托生, 十四年后又为区处。他让" 托生" 后的周氏" 十四年后又为区处" , 也就是说让她仅活14年补齐原有的寿限, 就让人家" 梅山某" 的14岁的女儿早早天亡。恐怕也是碍着香火的情面帮助谢六解。他没有办法代周氏找回" 屋子" , 干脆出个损招:你到梅山某家去从头活14年吧。真君既然是神, 应为求之者考虑得更周全些, 也应为" 梅山某" 考虑一下是受害还是受益, 不使人间重复悲剧, 这才是作神的本分, 神的职责, 可吴真君没有。他也是个" 急性子' 。急性子不可怕, 可怕的是敷衍, 就这么把谢六解两口子" 打发" 走了。

       无名氏在这里讲的, 也像蒲松龄、纪晓岚《聊斋》、《阅微草堂笔记》里的许多荒唐故事一样, 看起来荒唐, 但其间的寓意却也往往能读出许多深意。似乎无名氏不仅仅是丑诋责备谢六解的性急, 其用心为" 六解" 。他是说人办任何事情都需要" 三思' , 三思之后才能" 解" , 反复地" 解" 才能使问题办得妥善, 有" 三思六解" 之意。世界上难题很多, 一解解不了, 二解解不了, 甚至六解也解不了, 需要反复解。解, 是个或长或短的过程。只有这样才有可能做得圆满或比较圆满, 假若都像吴真君这么个急性子, 敷衍到头是荒唐。你回忆一下身边事, 的确如此。人的性格大有关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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